【農業洞察AgriINSIDE】從固殺草看農業媒體的科學素養
作者:本文為科技農報發起人柴幗馨與前藥毒所研究員共同編寫整理。
傳統紅豆農民在收穫時,為了方便機械採收作業,習慣使用巴拉刈當作乾燥豆莢的落葉劑。農委會在2017年宣布禁用高用量、高風險的劇毒除草劑巴拉刈,今年(2020)是正式禁用的第一年,防檢局考量產業需求,規劃了新的配套措施:
將對人體毒性相對低、且使用成本經濟的除草劑(固殺草),開放作為紅豆產業在乾燥豆莢時使用。另一方面也委託藥毒所進行試驗,由「農藥技術諮議會」綜合評估風險後,在7月公告使用方法與規範。
消息一出立刻在農業社群媒體間引發論戰,知名農業媒體上下游新聞更援引了三篇科學文獻,佐證其「固殺草對人體有毒,因此反對開放」的論述。而在【曾德賜/我反對固殺草作為紅豆落葉劑02:詳述固殺草造成的生殖毒性與作用機制】報導中卻出現了3個科學素養問題:
數據錯置、過度引申、過度簡化
1. 數據錯置:拿不合理的劑量質疑防檢局2 ppm標準
防檢局依照農民使用情境、環境風險、試驗大鼠與人體差異、人體個體間差異及消費者日常攝食習慣,並在符合國際實驗室操作規範下,制定了2 ppm的標準。
而該篇報導的第二段標卻是「固殺草在腦部會造成類似神經毒的激動性傳導。」作者引用了法國Lapouble等學者於2002年在Brain Research的研究成果,但文獻中使用的固殺草是實驗室等級的高純度藥品,不是農業使用的商品劑型,且試驗進行方式是將75 mg/kg(相當於75 ppm)的固殺草水溶液注射在老鼠腹腔中,試驗的濃度相當於殘留標準的近40倍。
翻成白話文,根據試驗結果,人要喝75 ppm的固殺草水溶液,(相當於一口氣吃進將近40公斤乾紅豆做成的食品),才有可能像試驗一樣出現癲癇的現象。
該文獻的原始標題為;固殺草在成年小鼠中會透過活化NMDA受體生成一氧化氮的機制誘發異常興奮(癲癇)反應,Phosphinothricin induces epileptic activity via nitric oxide production through NMDA receptor activation in adult mice。研究團隊為了探討人體攝取固殺草中毒造成癲癇反應的機制,將75 ppm固殺草注射到成年小鼠腹腔內,搭配其他試驗因子,觀察其腦神經細胞的生理變化。結果顯示固殺草造成小鼠癲癇的作用機轉是透過活化NMDA受體,誘導細胞產生一氧化氮,進而誘發異常興奮反應。
農民依照農委會施藥規則,直接吸入75 ppm的固殺草機會非常低,消費者更不會因為吃了紅豆出現固殺草中毒。報導引用不符合常理的試驗數據,直接推論2 ppm的固殺草會影響消費者與農民的健康,是常見媒體會出現的數據錯置問題。
缺乏科學素養、過度簡化的報導不但會誤導讀者,更產生了巨大的社會成本
曾德賜/我反對固殺草作為紅豆落葉劑02:詳述固殺草造成的生殖毒性與作用機制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34362/
Phosphinothricin induces epileptic activity via nitric oxide production through NMDA receptor activation in adult mice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abs/pii/S0006899302035977)
Pre- and postnatal exposure to low dose glufosinate ammonium induces autism-like phenotypes in mice https://www.frontiersin.org/articles/10.3389/fnbeh.2014.00390/full
Glufosinate aerogenic exposure induces glutamate and IL-1 receptor dependent lung inflammation https://dial.uclouvain.be/pr/boreal/object/boreal%3A181547/datastream/PDF_01/view
科學=黑暗世界的明燈? https://pansci.asia/archives/60895
科學新聞怎麼錯?- 「關係錯置」型https://www.facebook.com/PanSci/posts/1109349899129353/
吃糖會活化癌細胞?藏在「專家說」背後的天大誤會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4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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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政府審查農藥毒性,不宜獨信「良好實驗室操作」
回覆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7185911471008&set=a.10151020961131008&type=3&theater
引用郭老師:
回覆刪除科文指出曾文所引用的兩篇學術期刊論文,認為犯了若干謬誤,而在結論中表示:「全球的農藥規範都是經過嚴謹的試驗規劃,在符合國際標準的實驗室進行毒理試驗,並經過專家充分討論後做出農藥毒性的評估報告。參與決策的實驗室還必須經過認證機構核可(例如取得GLP實驗室驗證),才具備了「產出毒物報告的資格」,簡言之,實驗室提出的數據必須具有品質,其結論才能被國家接受」。
科文這個結論的觀點其實也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只看重制式的GLP報告,而輕視經過同行評審的學術論文。
優良實驗室操作是為了確保攸關對化學品進行安全性評估時數據的真實性及可追溯性,並不是為了創新的科學研究,所以用得諾貝爾獎的實驗室不是GLP,是不是誤會了GLP的意思?
回覆刪除另外,請參閱下列安全性評估的說明
https://www.agriharvest.tw/archives/43462?doing_wp_cron=1597370203.7910270690917968750000